1元钱就能租婴儿车——不用花费上千元购买、用完退掉即可、不占据家里空间,作为宝妈是否心动?
“经济环保、高端品牌”“用最低的价格给孩子最好”……打着以上口号,2015年4月,深圳市宝贝租车有限公司推出“宝贝租车”APP,并上线“1元租车”活动,用户交付一定押金,即可租赁一辆婴儿车,合同到期仅扣除1元钱,剩余押金可如数退还。
然而,合同期满时,不少用户却发现,迟迟难以拿回交付的押金,宝贝租车因此陷入用户质疑声中。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大量用户聚集在微信、QQ上,建立了多个维权群。近日,已有上百位用户决定通过集体诉讼拿回自己的押金。
收取的押金去了哪里?宝贝租车公司目前是什么状况?申请的退款何时能兑现?成为很多用户心中亟待解开的谜。
车钱两空上百位用户抱团维权
2015年4月,家住广州、初为人母的李素(化名),从母婴网站上看到有宝贝租车这种“以租代购”的模式,基于对其环保、经济理念的认同,她在宝贝租车APP上成功抢租了一辆价值1599元的babyruler高景观婴儿推车。
根据当时的活动规则,这辆婴儿推车一年的租金仅需1元钱。交付了1599元押金后,李素签署了一份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担保方在内的三方电子协议。
根据李素提供的婴儿推车租赁合同显示,出租方(甲方)为中山市隆信日用制品有限公司(即babyruler品牌拥有者,以下简称“中山隆信公司”),承租方(乙方)为用户自己,担保方(丙方)为深圳市宝贝租车有限公司(即宝贝租车平台拥有者及运营者,以下简称“宝贝租车公司”)。
合同中明确载明,租赁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用各种的理由拒绝回收退车,一旦到期,乙方退货后,甲方须在收到乙方退车的7个工作日内,把余款以及还车先垫付的快递费退还给乙方;合同中还注明,租赁期结束后,如果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把余款退还给乙方,则丙方要承担最终退还余款的责任。
这就意味着,作为用户的李素只要按规定还车,即使出租方不予退款,作为宝贝租车平台也应予以退款。
有了协议的保障,加上在收到货后,看到婴儿推车的质量也不错,李素便又在该平台上,租了一辆价值580元的babyruler伞车和一套价值1099元的babyruler儿童餐椅。
一年后,当高景观婴儿推车租赁到期后,李素按合同要求,按时将这款车寄至出租方指定地点,但在这之后退款却没了下文。
“还完车后,我多次与宝贝租车客服沟通返还押金的事情,刚开始,客服还会作些解释,说正在催款,之后就再也不回复了,直到现在将近一年时间,仍未拿到押金。”李素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为高景观婴儿推车的“有去无回”,导致后面租赁的伞车和餐椅,她都不敢再往回寄,以免重蹈覆辙。
此时,通过搜索,李素才发现网上有大量跟自己情况类似的用户,这些用户纷纷抱团加入维权群,目前,李素所在的维权群人数已达五百人。
合同遭变更公司承诺会退押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宝贝租车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法人代表为梁寿昌。中山隆信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刘晓宁。值得一提的是,刘晓宁既是中山隆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又是宝贝租车公司的大股东,在宝贝租车公司的股东构成中,刘晓宁出资占比高达72%。
在迟迟收不到押金后,用户们开始纷纷联系宝贝租车公司和中山隆信公司,并向两家公司所在地的消委和工商分局进行投诉。也就是在此时,2016年8月,宝贝租车APP版本更新,有细心的用户发现,该平台上的租赁合同已作修改,由原先的三方协议变成了两方协议——即出租方(甲方)为宝贝租车公司,承租方为用户,合同中已没有了中山隆信公司。关于合同到期的约定也有变更,其中有一条款为,“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1个月内,将租用产品退回甲方指定地点,如果乙方未能在期满后1个月内申请退还租用产品,则将被视为乙方自愿购买租用产品,甲方不退还押金”。
据知情的用户介绍,2016年11月,去过宝贝租车公司的用户发现,该公司办公地“人去楼空”;2016年12月,中山隆信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在收到诸多用户的投诉后开始介入,但工商部门在调查后给出的答复是“该公司提交了证明,声明其与宝贝租车公司已没有关系,其没有还款义务,还款要找宝贝租车公司”。
“像我们群里基本上都是早期参与1元租车活动的用户,当时都是三方协议,但是APP更新之后,有些宝妈因为之前没下载电子协议,就变成了与宝贝租车的双方协议。”李素介绍。
由于租赁协议已被变更,维权的用户只能继续找宝贝租车公司。“虽然办公地已锁门,不过宝贝租车的官网和APP还在运营,客服解释‘因资金问题所以搬迁了地址’,并给我们提供了新的退车地址,也就是宝贝租车公司新搬的地址。”李素说,但因为时常联系不上客服,有的用户来到宝贝租车公司新地址追要押金,也有用户准备走法律程序。
记者搜索发现,实际上,在2016年8月,宝贝租车在其微博上发布过“关于合同到期按序返还押金的相关解决方案”,其中称,由于公司返款流程繁琐、系统不完善、大量用户合同集中到期等原因,目前,公司还不能保证所有用户押金,都会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返还;鉴于此,公司承诺所有到期订单押金都能得到妥善返款,即日起会以最快速度,根据订单到期先后时间优先办理押金返款;还未返还车辆的用户,可在合同到期后免费使用车辆,在收到公司返款后再返还所租车辆。
“除了亲自找到公司的或者准备起诉的宝妈,才能拿回自己的押金,其他的,很少有人能拿到公司主动退还的押金。”宝贝租车维权群的群主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现在宝贝租车公司新地址,其实就是一个大仓库,里面放着很多辆宝妈退回去的婴儿车,去到现场的宝妈,运气好的能碰到梁寿昌,拿回退款;运气不好的,去了也是白去。”
营销未达预期现模式已调整
4月1日,法治周末记者多次拨打宝贝租车官网电话,该号码始终处于“呼叫不成功”状态。有用户向记者提供了梁寿昌的手机号码,但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发送采访短信,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4月7日,记者多次致电,联系上中山隆信公司,接电话员工表示不清楚此事,便不再接受采访。
不过,记者发现,在今年3月,梁寿昌曾对媒体作出回应,表示宝贝租车平台上线时,推出的“一元租车”活动系营销活动,只想通过活动先得到首批用户,再根据用户数据为后续运营提供参考;母婴类产品的消费者停留时间一般是1年至3年,只要押金还在宝贝租车平台,用户自然就会有比较高的粘性;宝贝租车平台上的“租赁”板块,一开始就不是公司的赢利点,而是吸引用户的切入口。
梁寿昌解释,然而,3个月的营销期下来,平台积累的用户数没能让团队满意,用户的参考价值很有限,两年下来,平台的总用户数不足以支撑设想的经营模式。
至于押金的去向,梁寿昌表示,以与中山隆信公司的交易为例,每款产品出租拿到的押金,大部分用于支付后续的采购婴儿推车的货款,结余的部分用于团队人员、推广营销等运营成本的开支,绝对没有资金流入个人账户。
梁寿昌称,目前,公司仍然在积极寻求融资,解决剩下的退款问题,前段时间股东会作出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股东将按月继续注资;而此前,公司账面上已基本没有流动资金。
不过,梁寿昌的回应,并未使用户们完全信服。据宝贝租车维权群的群主介绍,宝贝租车一位前员工曾向其透露,梁寿昌此前有拿公司资金做投资,不过遭遇失败。
“至于押金的真实去向、到底什么时候能还,作为普通用户无法得知,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权益。”李素告诉记者,现在已有一百多位用户联合起来,准备提起集体诉讼,目前,律师已完成相关资料整理工作。
记者联系到代理该起案件的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敬山。马敬山透露,目前这一百多位受害者,涉及押金数额将近三十万元;根据租赁合同,甲方中山隆信公司是出租方,丙方宝贝租车公司是担保方,双方都将成为此次案件的被告;至于两者之间如何分成、无法退款是资金链断裂还是故意为之,目前还在进一步了解中。
“当然也会存在即便胜诉也追不到退款的风险,宝贝租车公司账面没有资金,但从目前来看,中山隆信公司和宝贝租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中山隆信公司运营十年多,已有一定规模,所以事件的走向主要取决于企业的态度。”马敬山认为。
法治周末记者在宝贝租车官网上看到,目前该网站和APP还在运营,只是上面很多婴儿车都处于无货状态。除了租赁业务外,宝贝租车还有“特卖”版块,里面有纸尿裤、孕产用品等商品。不过,记者点击查看,这些商品基本都处于“暂无评价”状态。
在宝贝租车APP上,记者注意到,宝贝租车曾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了“1月租1年已成为历史,宝贝租车做出重大业务调整”的公告,以babyruler jp380押金1599元为例,押金不变,1年的租金为950元,2年租金为640元,3年租金为500元。公告末尾写道“创业九死一生,然而我们不轻言放弃”。
应退回用户押金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依据宝贝租车公司现状来看,从变更合同到售后推诿,很难说明这是一家诚信经营的公司所为;从其商业模式来讲,‘1元租车’从开始就有营销噱头的嫌疑,商家考虑的是利用1至3年的消费停留时间,持续在消费者身上销售更多产品,同时,很有可能再利用用户押金作其它目的。”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副主任乔聪军认为,如果通过行政管理机关调解无果,消费者维权最终只能采取民事诉讼。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认为,宝贝租车公司实质上是以租车的名义进行了一次广告营销,其目的在于获取用户。
“在互联网模式下,营销手段推陈出新,甚至突破了传统广告领域内对‘自身商品或服务’推广的广告定义,不再是‘先有商品服务,后有用户’,而变成了‘先积聚用户,再思考商业变现’。”麻策表示,公司以租金的合法表象,将押金挪作公司营销、成本列支、支付货款,实际上,是以一种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归集用户资金为已用;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受对方相关担保资金后逃匿的,则容易构成合同诈骗。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一现象的核心,暴露出一些企业在分享经济模式下,缺乏必要的契约精神;契约精神包括契约公平、契约自由、契约严守——宝贝租车公司租赁婴儿车的商业模式以及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明确而具体的,体现了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商家单方推出的合同文本,消费者同意了即代表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从权利义务角度来看,符合契约公平的精神,因此,商家应愿赌服输,严守契约,将消费者的退款完璧归赵。”
“现在的问题在于,商家当初没看清商业模式,消费者的粘度没有达到公司推出该模式时的预期,但是,桥归桥路归路,我认为,商家应当按照言必行、行必果的契约精神,依法退还用户交纳的押金。”刘俊海表示,“只有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商家才能具有公信力,积累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如果现在因为人气不旺、故意违约,将来人气会越来越淡,最后只能关门大吉。”
对于创新模式的先行者们,刘俊海建议:“宁失万罐金、不失顾客心,企业既要看到近期的财产利益,也要看到远期的品牌利益,打造消费者友好型的互联网市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