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几个月以来,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黑龙江牡丹江市“曹园”事件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您如何看待秦岭别墅和“曹园”事件?

黄淦波(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不管是秦岭别墅,还是“曹园”事件,大量的违建,都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挑战。本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是偏偏有人想独吞“金山银山”,想私有化“绿水青山”。这些肆无忌惮地毁坏山林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暴露出相关监管制度执行中存在漏洞。我们注意到,有媒体评论说,“秦岭生态的破坏和违建问题,就是当地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结出的怪胎,是败坏的作风生态在自然生态中的一种必然表现。”我认为,这更是官商勾结谋取非法利益的典型事例。从秦岭别墅事件不难看出,违规建筑背后通常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一些官员与开发商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现象。目前,秦岭别墅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都已经逐渐浮出水面,其真相估计会相当惊人。

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的生命线,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全面做好拆除及生态恢复工作。不仅要修复自然生态,更要修复生态问题背后的官场生态、治理生态。所以,必须提升领导干部的守责意识,防患于未然,同时必须严肃问责失职官员。

问:最近,有游客反映,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有一处三层别墅正在装修建设。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黄淦波: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长期存在着严重的违建别墅和违建工厂等违法建筑的恶性事件。您提到的这起事例,该处别墅去年就在建设,前不久在进行装修。今年清明期间观音山公园又出现了村民毁林并违规建造房屋的现象。公园管委会当即向东莞市林业局及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随即做了督查,证实确属违法违规建造。执法部门要求违建者在一周内恢复原貌,但至今未拆除。另外,公园内还有一处违建在夜间偷偷施工。长期以来,景区内违法占地、违规建造等相关乱象屡禁不止,不少人盯上观音山的“好山好水”,违规建成的别墅、店铺、工厂等导致大量林地被圈占。可以想见,每年大量游客来观音山旅游观光时,看到景区内的违规建造等情况,必然会对景区留下一定的负面印象。

问:截止到目前为止,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一共有多少别墅?这些别墅都是谁建设的?目前这些别墅是否有人居住使用?

黄淦波:时至今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各种别墅多达20余栋,另外还有60多处工厂和其他违建。这些别墅和违建给公园的总体规划及公园的发展带来了诸多障碍。

2009年,石新社区负责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所在辖区)蔡树生明知道观音山公园已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在未经公园同意和原国家林业局批准的情况下,强行在公园内保安部宿舍旁砍伐近6亩森林,推平山坡约3800平方米,兴建了二幢大型别墅,各建筑占地约200平方米共三层,后来因为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山体滑坡而搁置。但是,此幢别墅遗留下来的毛坯构造物,多年来无人拆除。除了社区领导带头违建别墅外,多名港籍人士也在蔡树生的支持下在观音山公园内兴建别墅,这些建筑要么手续不全,要么实际建筑面积远远超过土地使用权证所标明的用地面积。

问:作为公园的管理和运营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有没有权限管理这些别墅?

黄淦波:以往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一些游客发现公园内建设有豪华别墅,就误以为是我们观音山公园建设的,于是向旅游部门投诉我们。其实,作为公园的管理和运营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没有权限管理这些别墅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问: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有没有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公园内建设别墅的情况?有关部门是如何作为的?

黄淦波:公园管委会十多年来曾经无数次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别墅情况,但是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观音山公园成立之前建的别墅,我们应尊重历史,但是公园成立后的违建别墅、违建工厂和其他一些违建,则是明显违法。

观音山违建别墅的出现,不仅影响了当地政府和某些官员的形象,其背后还可能存在其他一些更为严重的问题。本来,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就不该出现,问题之所以会长期被“遗留”下来,说明不止一个单位、不止一任干部存在失职失责等问题。比如,针对秦岭别墅问题,原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查处一处处长魏建东说:“这类的案子处理,难就难在多年一直是这种惯性思维在处理,好处理的处理,难处理的就处理不下去,越积累难度越大。”

问:观音山公园内现有别墅究竟如何处理?可否建议分类处理:比如按法律规定该拆除的拆除并尽快恢复植被,可以发展公益项目的保留下来加以有效利用?

黄淦波:观音山公园内现有别墅究竟如何处理,应该依法进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设项目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应当按照总体规划逐步进行改造、拆除或者迁出。针对秦岭违建别墅,当地最后的做法是,拆除违建别墅1185栋,没收9栋。观音山公园内现有别墅的处理,是否可以借鉴秦岭拆除和没收并举的做法,值得研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不久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梳理2003年以来的别墅项目,并上报违建别墅的清查整治情况。此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也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迅速调度收集目前已经掌握的在林地、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内的违建别墅(含别墅项目、“私人庄园”等)情况。我相信,各地更多违建别墅的处理已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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